第144章 斗而不破

晚天欲雪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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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阳菲笑了起来,看来我这马屁是把她给拍爽了。

    她说让我负责一个分公司,那自然是试探的,在她眼里,凌隽都不能算是亲信,又何况是我?她说让我负责一个分公司,不过是想看我在公司上班是不是想有所图谋,如果我要是傻子似的接受了她的提拔,那我恐怕又得倒霉了。

    一个大权在握的人,忽然要去提拔一个自己不信任的人,那肯定是有阴谋的,这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更何况那午餐是你的对和给你的。

    我和凌隽都同时看穿了欧阳菲的意图,所以我们都拒绝了,凌隽现在身在副总裁的位置,都战战兢兢,更何况我这样一个外人,要是爬上了高管位置,那恐怕会很快就会被拉下来,而且还摔得很惨。

    “好吧既然你们都不接受,那就以后再说吧,饭也吃好了,那咱们回去吧?阿炳,我让管家给你在酒店安排了房间了,你就好好休息吧,年纪大了,你已经不再是以前的小混混了,就不要学着人家年轻人出去玩了,好好在酒店呆着吧。”欧阳菲说。

    “谢谢大嫂关心,我知道自己老了,会爱惜自己的。大嫂也要保重自己,你现在可是集团的董事局主席呢,要是忽然挂了,那集团会乱一阵子的。”炳叔马上还击。

    这话说得非常有意思,他说如果欧阳菲挂了‘集团会乱一阵子’,而不是说集团会有大麻烦,这也从侧面表达了他对欧阳菲的不屑,他认为欧阳菲如果挂了,那只会‘乱一阵子’,根本不会对集团产生多大的影响。

    欧阳菲的脸色有些难看,“放心吧,我这把老骨头一时半会死不了,别人越是想我死,我还就不死。”

    “大娘又说笑了,没人想着您死呢,我们都希望您长命百岁。”凌隽赶紧圆场。

    还好,炳叔和欧阳菲虽然争斗不断,但最后也没有死破脸,他们都是聪明人,都知道维持这种‘斗而不破’的状态是最好的,如果撕破脸,对大家都没有好处。

    高手过招就是这样,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轻易真正出手的,因为一但出手,如果不能将对手打垮,自己就会被对手给打垮,所以这么多年炳叔和大娘虽然相互看不顺眼,但因为对方在美濠集团都是是举足轻重的人物,所以他们谁也不敢乱出手。

    回到凌府,大娘和凌丰都各自休息去了,我也和凌隽回到了我当初和他住的别院。

    凌隽在房间各处检查了一下,确定没有监听设备之后,他这才放心和我说话。

    “我怎么感觉你们凌家就像监狱一样啊,弄得随时都小心谨慎的,真累。”我说。

    “别说我们凌家啊,你们家不也这样吗?你要是当初小心一点,恐怕也不会被你二叔害成那样,小心驶得万年船嘛。”凌隽说。

    “那倒也是。”我点了点头。

    “我先去洗澡,你也去洗洗吧,反正这里有两个洗浴室。”凌隽说。

    我有一个习惯,那就是每次洗澡都喜欢把头发也洗一下,如果一天洗两次澡,那我就会洗两次头,所以每次洗完澡之后,我都要花很多时间去把头发给吹干。

    凌隽当然也知道我的这个习惯,我从洗浴室出来,他已经洗好了,我坐在梳妆台前,他开始拿毛巾包住我的头发,然后开始小心地给我吹头发,据说用毛巾包住吹头发会干得更快。

    终于把头发弄干,凌隽不由分说,抱着我就扔在了床上,脸凑过来要亲我。

    这一次我毫不犹豫地挡住了他,“等等,把话说清楚再说,不然我就大叫。”

    “什么说清楚?把什么说清楚?”凌隽问。

    “我前一阵不在这里住的时候,你是不是和萧敏住在一起了?”我问。

    “没有啊,事实上你走之后,我就搬到三哥那儿去了,他平时都不在自己家里住的,他在澳城有很多女人,到处轮流住。”凌隽说。

    “骗人!你是说你从来没有回来住过?那萧敏住在这里吗?你偶尔回来,你们两个也……”

    “你闭嘴!你怎么又胡思乱想了?我没住在这里,萧敏也没有住在这儿,她也有自己的住处的。”凌隽说。

    “真的?我不相信。”我说。

    “当然是真的了,我对她没什么兴趣,她根本没办法和你比。”凌隽说。

    “可她对你有兴趣啊,她要是引诱你,你……”

    “闭嘴!”凌隽再次喝道。

    “还不让人说?我偏要说……”

    这一次我没能说出来,因为嘴被他用嘴堵上了,他总是这样粗暴地实施突然袭击……

    为了响应凌隽让我和大娘搞好关系的‘号召’,我决定做一些讨好大娘的事情,想来想去,决定亲自下厨为大家作一次早餐。

    在寻常人家做早餐那当然是非常普通的事情,但是在凌家这样的豪门,主子是不会亲自下厨去做饭的,为了显示我不把自己当‘主子’,也显示我确实是想讨好所有的人,我决定下厨做餐早饭。

    做正餐那肯定是吃不消的,凌家人太多了,我搞不定那么多人的饭菜,再说我会做的菜仅限于西红柿炒鸡蛋和水煮白菜什么的,实在是上不了厅堂,当然不敢在凌家这些人面前丢人现眼,唯有做早餐会更简单一些。

    大娘喜欢吃甜食,而我正好会煲红糖桂花粥,于是我在凌家做的第一次早餐,就决定投其所好,做成红糖桂花粥。

    平生极少下厨,手忙脚乱自然不用细说,在佣人的帮助下,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大作,我亲自给大娘盛了一碗,她轻喝了一口,竟然赞不绝口。

    “不错不错,看来秋荻真是下得了厨房,上得了厅堂啊,真是不错,这粥煲得非常的香,甜而不腻,还有桂花清香,回头你教教下面的人,让他们以后经常弄给我喝。”大娘高兴地说。

    “大娘要是喜欢喝,我以后经常煲给你喝就是了,也不用下面的人来做了,红糖桂花粥是我家乡的特色食品,只有我们那里才有的。”我说。

    “好啊,那你以后就经常做给我喝,只是辛苦了你。”大娘说。

    “不辛苦,只要大娘喜欢喝,那我就经常做给你喝,这没什么问题。”我说。

    “那好,那大娘谢谢你了。”大娘说。

    “大娘,那我上班去了。”我说。

    “你去吧,我一会了也得到公司去处理事情呢。”大娘说。

    因为最近在凌家和欧阳菲相处得不错,大娘特地给我配了一辆二手奔驰跑车,虽然不是新车,也有八成新,颜色是我喜欢的红色,我不喜欢有司机跟着,就每天自己开着那辆红色跑车上下班。

    虽然只是辆二手奔驰,也不是什么顶级的豪车,但在同事们的面前,已经是非常的酷炫了,澳城本来就小,开着跑车十来分钟就到了我上班的公司了。

    自从我的身份在公司公开后,我其实就成了分公司里的第一号人物,我当然没有仗着自己的身份去和崔天华争权,但我既然是凌隽的人,那在其他同事的眼中当然就是凌家的人了,尽管我一直刻意保持着低调,但身边同事对我的态度已经不可能恢复到过去那样的状态了。

    一个人的身份就像一种无形的资本,在社会圈子中会形成一种看得见的优势,我并不是那种仗势欺人的人,但凌家少奶奶的身份就像一把高悬在所有人头上的尚方宝剑,他们担心如果得罪于我,我那把剑就随时会发生威力让他们丢掉饭碗,全球经济不景气,澳城自然也不能独善其身,失业率持续升高,饭碗难求,他们当然畏惧。

    当一个人处于强势的时候,也许会鄙视那些畏惧强权的人,但当一个人处于弱势时,就会发现,在生存面前,强权是不得不畏惧的,政客就得畏惧他们的上级,因为上级随时可以给小鞋穿,公司职员就得畏惧老板,因为他随时会拿掉你手中的饭碗,公司的同事畏惧我,就像我畏惧大娘一样,大家都处于弱势,我非常能理解他们的感受,所以我从不会仗势欺人。

    每一个圈子都遵循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所以要想不卑微地活着,不总是活在别人的阴影里,唯一的途径,只有让自己变强大。

    别无他法。

    我在公司的工作作量急剧减少,以前负责的那些琐务现在桑季她们是打死也不会再让我做了,我平时的工作几乎都是参与决策一些公公司高管能够拍板的事,在公司的时间久了,对公司自然有更深入的观察,加上以前在万华时的管理经验,我还真能帮崔天华作出一些好的决策。

    虽然美濠的危机还在持续,但我们分管的公司业绩却明显好转,我违着凌隽的意思把公司的业绩提升上去,一方面是为了提升我在分公司高管中的威信,我要让他们明白,我齐秋荻不是一个花瓶,我是能凭真本事做出业绩的,现在我在公司虽然还只是助理的职位,但实权其实已经很大,有点垂帘听政的感觉,这样的结果是分公司的这些人都成了我的人马。

    每一个群体中都会分圈子,也就是所谓的派系,如果能够把这个分公司的人全部笼络在我的麾下,那其实也是为凌隽以后的登大位打好基础,集团的董事局虽然决定着总裁的人选,但是下面也得有人支持才行,需知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如果下面的人不支持,那在高位上肯定是做不长的。

    我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能在美洲的内部能建立起自己势力,帮助凌隽完成他最终夺权的目标,我虽然是一个小女子,但女子也有男子不能比的优势,女子不易让人戒备,更具亲和力,就像欧阳菲那样,虽然下面几个儿子争来斗去,但她却始终稳稳地坐在董事局主席的宝座上几十年,这便是女人的优势。

    欧阳菲虽然讨厌,但却是我学习的榜样,我也许不必像她那般狠毒,但我可以学学她的强势和运筹帷幄。

    我希望我在她的年纪,比她还要做得出色。

    一天的工作终于结束,我心情大好,开车回到凌府,凌家并没有像平时晚饭时间那么热闹,几个佣人看到我,脸色都怪怪的。

    我意识到好像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管家见了我,也是一副避之不及的表情,我难道成了瘟神了?人见人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