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八章 我要自首

青光楚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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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感谢“夏末早秋”和“芝华士泡米饭”等几位朋友。老楚刚说了一嘴。几百张贵宾马上砸了下來。谢谢。

    警察们的笑容僵在了脸上。过了一会。其中一个警察拿起血衣看了看。又放在鼻子下面闻了闻:“好像…….确实是血液。不是颜料。”

    其他警察豁然站起。从接待处冲出來。把这个学生团团围住:“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叫凌沧。明海市人。”这个学生缓缓说道:“我要自首。”

    警察们不敢怠慢。立即把血衣和凶器送到化验室。随后给凌沧戴上手铐。带进了审讯室。

    凌沧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种场面。对警方的工作程序和方法都很熟悉。坐在铁老虎上。迎着刺目的灯光。凌沧淡淡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很后悔自己的做法……”

    “先别说话。”主审的警官用力拍了一下桌子:“我们问你什么。你回答什么。”

    “哦。”

    接下來。警方进行了一些必要盘问。大抵都是有关个人情况。凌沧基本实话实说。只是隐瞒了自己是明海一中的学生。告诉警方说自己已经失学。

    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凌沧只想通过这件事情给某些人一个教训。不想因此影响到自己本來的生活。警方如果知道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肯定会和学校那边联系。这样自己将來走出这里。难免还要设计一套说辞应付学校。

    通过在京城坐牢的经历。凌沧知道这种谎言不太容易被戳穿。警方要的只是把凶犯绳之以法。不会去调查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失学了。

    “你为什么到这座城市來。”

    “我想來打工……”凌沧面无表情地告诉对方:“既然沒学上。总要糊口啊。”

    “你与被害人是什么关系。”

    “她开了一家饭店。我去问招不招服务员。她说招。但给的工资太低了。我就说你能不能给涨点…….”

    “然后呢。”

    “然后她就骂我。说我这样的小死崽子。狗屁都不会做。她肯收留就不错了。我不应该挑这挑那。”

    “再然后呢。”

    “我被她骂火了。刚好旁边台子上有把刀。我就用刀把她给捅死了。”

    “这么说你不认识被害人。”警察直视着凌沧。一字一顿地质问道:“被害人什么样子。多大年纪。”

    “是个女的。长得还算行。将近五十岁吧。个子不高。挺瘦的……”

    “案发地点在哪里。”

    “地点吗……好像是长光路一百二十多号。叫天天农家乐。”

    主审警察马上使了一个眼色。一个警察马上站起身出去了。不用问也是去勘察犯罪现场。随后。主审警察和其他同事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点了点头。

    他们已经认定。这属于一起冲|动犯罪。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沒有任何仇恨。互相也不认识。完全是偶然因素导致的突发犯罪。虽然犯罪性质太过恶劣。不过在今天这样一个社会。倒也经常出现。

    沒人说得清楚。今天这个社会究竟怎么了。是那么的浮躁不安。每一个人都变得冲动易怒。很容易对别人产生仇恨。

    不过。这个问題不是需要警察弄清楚的。他们所关心的只是具体的犯罪经过:“时间是什么时候。“

    “早晨七点三十。”

    “之后你是怎么做的。”

    “我当吓坏了……”凌沧表现出非常惊恐地样子。说起话來有些磕巴:“我……我在那傻站了半天……后來。我……她儿子进來了。看见她被杀了。就要和我拼命……”

    “你是怎么做的。”警察顿时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觉得这可能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凶案。

    “我把他也给杀了……”

    “你们两个发生搏斗了吗。”

    “沒有……”凌沧说到这里。咯咯笑了几声。笑得警察毛骨悚然:“他才五岁。根本打不过我。我我把他举起來。大头冲下往地上一扔。他就脑浆迸裂了。”

    如果不是顾及到工作纪律。警察真想冲过去。好好教训一顿这个禽兽:“一个几岁的孩子。你也下得去手。”

    “沒办法。我要是不杀他。他就……他就会报警。”

    “可你现在不是还在警局吗。”

    “因为我考虑过了……”凌沧看着对方。缓缓说道:“反正我也跑不了。这事儿做的也挺后悔。还不如來这自首。请求从轻处理呢。”

    “你以为自首就是免死金牌了吗。”警察又用力拍了一下桌子。震得整个房间产生了回响:“告诉你。你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凶狠。不要指望能有任何宽大处理。”

    严格來讲。这句话是不应该说的。警察在审问时应该用各种手段。让犯罪嫌疑人交待出案情的全部经过。这里面有几个要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用不容置疑的语气。告诉犯罪嫌疑人不会得到任何宽大处理。

    这个道理是十分明显的。如果知道自己死定了。绝大多数人都会拒不开口。犯罪嫌疑人能够交代犯罪事实。往往是因为抱着一线生机。尽管可能十分渺茫。

    不过这个警察实在被气坏了。沒想到竟然有人会连孩子都杀。

    “你忘了。”凌沧听到这句话。却丝毫不感到紧张。笑呵呵地提醒道:“前几天。你们这里就发生一个案子。具体情况和我差不多。就因为罪犯自首了。得到宽大处理。判了个死缓。虽然我不懂法。不过我也知道。死缓就是免死。凡是判了死缓的。基本沒有真被毙了的。”

    几乎所有警察都知道这个案子。登时愣在了那里。沒想到现世报來的这么快。

    当然。做出那个判决的是法院。而非警方。在警方内部。对那个判决结果持有不同意意见的不在少数。不过按照规定。案件提堂之后。警方不能加以干涉。

    审讯室里的空气凝滞起來。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年纪比较大的警察质问凌沧:“这么说。你是故意杀人的。因为知道自首会减罪。”

    “不。我是看了报纸之后。才决定自首的。”

    “嗯。”警察点点头。突然又问了一句:“你说。凶手现场是在饭店。那么有沒有目击者。”

    “沒有。”凌沧摇了摇头:“当时还沒有正式开门营业。连服务员都沒來上班。整个饭店只有老板和她儿子。”

    “你是怎么处理尸体的。”

    “砍碎了。放到几个编织袋里。然后买了些汽油。运到山里面烧掉。”

    “山里什么地方。”

    “我也不知道。我在路上看那个地方人少。就把尸体带上去了。”

    “你怎么运出去的。”

    “包了一辆车。”顿了顿。凌沧补充道:“当然。司机不知道我要干什么。我只是说要送点货去乡下。那么重的尸体。我也根本拿不了。那个司机还帮忙了呢。”

    “继续说。”

    “烧了之后。我回到店里。打算处理一下现场。这个时候看到了报纸。我就來自首了。”

    “你记得车牌号和司机的相貌吗。”

    “嗯。记得。”

    “马上说出來。”

    记下了车牌号和司机的相貌特征。主审警官马上派人去找。

    司机将会是这个案子至关重要的人证。能否找到犯罪现场和尸体。都要靠这个司机。

    在一刹那间。主审警官对这个案子有点疑惑。通过这番审问。他发现凌沧的心里素质非常好。犯罪的时候考虑的也比较周全。既然如此。凌沧在还沒有决定自首的时候。就不应该留下司机这么个人证。

    一个大人加一个小孩。怎么说也有一百多斤。尸块分割开來之后。难免会产生刺鼻的血腥味。很难不引起司机的怀疑。

    等到问过了必须的问題。刚好检验室的人过來了。附在主审警官耳边轻声说道:“已经验明。两件血衣上面的鲜血属于人类。而且來自两个不同的人。”

    “证据确凿。”主审警官点点头:“先把人拘留。然后报请检察院批捕。”

    办好了凌沧的拘留手续。去勘验现场的警察回來了。神色有些慌张:“不好了……”

    主审警官奇怪地问:“又有什么新发现。”

    “你猜猜受害者是谁。”

    “我哪猜得到。”

    “是省高院院长许成有的老婆孩子。”

    “什么。”主审警官手一哆嗦。差点把卷宗掉在地上:“好像就是他主办的赛家鑫那个案子。”

    “沒错。”这个警官点点头:“这可真是报应啊。他前两天刚说。杀人偿命的观念已经过时了。转眼自己的老婆孩子就被人给……”

    “别管报应不报应。这个案子太麻烦。”主审警官长叹了一口气:“马上向局长汇报吧。”

    这个主审警官很精明。意识到在自己的级别。已经处理不了这个案子。局长得到汇报之后。眉头也拧在了一起。

    整个案子的麻烦之处有两个。一是受害人家属的级别太高。身份太敏感;二是考虑到前些日子的赛家鑫。案情一旦被披露。必然引起轩然大波。

    局长经过左右权衡之后。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案子先按照正常程序审理。同时对外界严格保密。杜绝任何人泄露。紧接着。他本人前往高院。与许成有本人进行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