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 法庭激辩(二)

青光楚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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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古武社员的协助下。凌沧勉强分开热情的人群。进到了法庭。

    控方律师显然用昨晚做了一番研究。今天不再纠缠凌沧说的那些话到底有沒有道理。庭辩刚开始就直接指责:“姑且不论被告人当天所说的话是否有道理。他作为一个区区高中生。竟然这样抨击一位如此有名望、德高望重的学者。造成了严重和恶劣的社会影响。更给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伤害……”

    “原告和被告的身份。在本案当中可不予考虑……”法官咳嗽两声。提醒道:“所以我认为控方律师的说法不妥当。如果这番话有另外的含义。希望能予详细解释。”

    “对不起。法官先生。我对您的话不能认同。原告和被告两人的身份。在本案当中殊为重要……”控方律师转过身來。满脸严肃地面向旁听席。缓缓说道:“诸位。被告人只是一个高中生。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还有为国家和社会做出的贡献。都极为有限。而原告。正如我之前说过的一样。是一位德高望重的学者。在学界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桃李遍布大江南北。为人素为清议所重。多年來。他兢兢业业的工作。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培养了数不清的人才。试问。面对这样一个人。即便他的学术成果有些许瑕疵。被告又有什么资格横加指责。进而辱骂。导致原告病发入院。。因此。我在这里恳请法庭。支持原告的请求。对被告人凌沧及其监护方明海一中作出相应惩处。”

    法官算是听出來了。控方律师是在拿社会地位压人。虽然说不怎么厚道。却又让人无可奈何。

    把这种做法说白了。我社会地位就是比你高。我说什么你都的听着。但你不能说我。否则我修理你。

    虽然说人人平等。但只存在于理论上。现实社会当中。一个人的身份决定了所处的社会地位。社会地位更是可以决定这个人很多方面的事情。

    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两年之后。凌沧要面临高考。正是在高考当中。你爹妈如果有一个当了烈士。可以加分;少数|民族同样可以加分。如果你不是少数|民族。只要你老爹老妈有本事。也可以给你改成少数|民族。几乎在每一个高考班都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平常同学们在一起玩得挺好。沒发现谁与其他人不一样。等到高考前才惊讶地发现原來有人竟然属于人数只有几千人的小民族;甚至于。你只是足球踢得好。会那么一两样乐器。在一个劳什子比赛当中拿过名次。都可以加分。

    而那些只知道闷头读书。沒有背景可言。更沒本事玩出这些花样的学生。只能艰难地依靠自身真实分数去挤独木桥。

    各种高考加分还只是很简单的事情。等到将來走上社会。这些学生会发现还有更多的“加”。这些“加”制造了各种不平等。这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谁也不能否认。

    法官虽然嘴上这么说。其实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往往也会考虑一下原被告双方各自的身份。

    旁听席上的学生们虽然还沒走上社会。也沒参加过高考。却也明白控方律师说的话其实很有道理。他们作为权贵子弟。本身就享受了很多别人沒有的东西。比如在一中这里接受最好的教学。

    结果即便是古武社团的人。也只发出了一声几乎听不到的“吁”声。沒有给控方律师喝倒彩。

    等到控方律师说罢。凌沧冷冷地问了一句:“你说完了吗。”

    控方律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同时冷冷一笑:“该你了。”

    “在我开始自辩之前。请庭上允许我再次引用一个例子。”

    “我反对。”控方律师马上说道:“任由被告引用一些八竿子打不着的所谓事例。只会拖延庭审时间。”

    葛教授被自己的律师鼓舞了。也不管是不是干扰了法庭秩序。在下面重重地哼了一声:“他是理屈词穷了。只能在这穷搅无赖。”

    即便不带有倾向性的看这个案子。法官也觉得葛教授一伙有些过分了。不管凌沧做得再怎么不对。毕竟还只是孩子。一个好几十岁、拥有各种社会资源的老学者。用如此手段对付一个孩子。实在有欺负人的嫌疑。

    于是法官很爽快地同意了:“只要对本案审理有帮助。被告人尽可以引用。也请原告律师稍安勿躁。耐心听一下。”说罢。他冲凌沧笑了笑。充满了鼓励的意思。那样子简直就是在告诉凌沧:“你想怎么说就随便吧。”

    “诸位……”凌沧站起身。竟然从被告席走了出來。直接面向旁听席问道:“在座诸位谁听说过拉里.弗林特这个名字。”

    旁听席纷纷摇了摇头。凌沧又问法官:“您听说过吗。”

    “听说过……”法官本來想直接说出來。可又有点感到难为情。犹豫了好一会。他才不太情愿地说道:“好像是M国一部电影《性|书大亨》里的主人公……”

    一语落地。法庭上笑成一片。梁翔宇更是前仰后合:“沒想到法官还有空看这种电影呢……”

    “别笑了。”沈凡蕾轻轻拍了拍梁翔宇:“凌沧不会让法官出丑。这个问題肯定有其他用意。”

    “大家请安静一下。这是一部非常严肃的电影。里面讲出了很多道理。”凌沧说到这里。微笑着对法官说道:“您果然见多识广。”

    “谢谢……”法官不太自在的撇撇嘴。觉得这句夸奖有点像挖苦。可凌沧的表情又非常真诚。

    “这位拉里.弗林特。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物。创办了M国最大的**杂志之一《风|月女郎》。并经营起庞大的**帝国。他是一个什么人呢。简单地说。是一个混蛋。敢于挑战所有公序良俗。敢于谩骂和攻击任何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物。他混蛋到什么程度呢。出庭的时候穿着写有‘我|操|法庭’字样的T恤。还敢向法官扔桔子。”笑着摇了摇头。凌沧又道:“可以想见。他惹上了很多官司。我所要引用的事例來自他一生中最重要的那场官司。”

    不仅旁听席。连法官都被这番话吸引住了:“你继续说。”

    “我们不需要知道这个案子的前因后果。反正是弗林特又把一个德高望重的人物给骂了。而且在前两轮审判都被判败诉。可弗林特不服。又提出了上诉。这一次在法庭上。他进行自辩时说了一段在M国广为流传。在我国却少有人知道的名言……”凌沧先用英文把这番话说了一遍。随后又译成了中文:“‘我是一个混蛋。但如果法律连我这个混蛋的权利都予以保卫的话。那么在座的诸位。我可以保证。你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国家。’弗林特的辩护律师的结案陈词同样精彩。请允许我继续引用:‘我不会试图说服你们。去喜欢他的所作所为。我本人就不喜欢。不过。我喜欢生活在一个可以为自己做决定的国家。如果愿意可以去买一本色|情杂志;如果我觉得不好看。可以扔到垃圾箱。或者根本不买……自由是有代价的。我们必须容忍不同的声音。假如因为自己讨厌而去限制什么。或许有一天。我们会发现自己面临各种限制。什么都不能看。什么都不能做……’”

    一语落地。法庭上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连法官都情不自禁的拍了两下巴掌。

    “最后。上诉法庭八位法官一致裁定弗利特无罪。大法官更是在判决书中说:‘社会可能会发现有些言论令人不快。可这个事实并不构成压制言论的足够理由。’”凌沧拿起面前的矿泉水喝了一口。见控方律师好像要说话。根本不给机会。马上接着说了起來:“好像有人要说。国情不同沒办法比较。但是。我依然记得。共和国宪由的权利。弗林特之所以能打赢这场官司。是因为M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当中有同样的内容。那么为什么国情如此不同、各方面千差万别两个的国家。却会在宪|法这部根本大法里面写进同样的内容呢。”

    控方律师张嘴结舌。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凌沧冷冷一笑。自己给出了问題的答案:“那就像我昨天说过的一样。在我们这个世界。终归有那么一些东西可以超越国家、民族和文化的界限。而成为所有人共同的追求。那就是每个人可以行使与生俱來的权利。并且所有人都学会去尊重这些权利。”

    “说得好。”法官用力点了点头:“在这一点上。我国也好。M国也罢。并沒有根本区别。大家的追求都是一样的。”

    “谢谢法官先生。”凌沧冲着法官微微鞠躬。随后突然收起笑容。义正词严地说道:“那么问題就來了。弗林特是一个混蛋。都可以去谩骂所谓德高望重人士。而我。一个学习成绩优良。欣欣向荣的祖国花朵。到底有沒有权利去批评一个所谓的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