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主意不错

七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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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德华话一出让农村大妈吃惊,看着宋德华不明所以。而那青年在感觉到有人推他,更听到又有人喝他,心里大为恼火。前不久才被人喝完还煽了一巴掌,现在又有人喝,还真当自己好欺负?

    “******的,劳资坐……”话到一般青年楞是张大嘴巴说不下去了。

    怎么是他?!青年后悔的直想找个洞钻去,当感受到宋德华的眼神越发冰冷的时候他赶紧跳了出来,空去位置而自己则站向另一边人群,畏惧的看着宋德华。眼前的那青年以前见过宋德华。先生,别人都叫他先生……

    “大妈,你坐。”宋德华微笑对那农村大妈说,然后抬头冷冷看着青年。直到下一站到了,青年落荒而逃般下了车,然后停在那站点处继续等待下一辆车了。

    宋德华最后也只能无奈摇头虽然有种沦落到欺负小孩子的地步……

    终于下车了,宋德华驻足,准备想陶媛家走去。

    “嗨,先生。”正当宋德华迈步向前的时候背后却传来一道热情的声音。

    宋德华回头看去,却见一个身穿花色衬衣的男子手拿一张小地图,微笑的对他点了点头。

    “怎么了?”城是个大城市,各色特点倒也吸引了不少外来人,就如眼前这个人一般,肯定也是来这里游玩,但找不到地方。所以才喊住自己询问。

    “我想知道这个地图上标志的这个地方到底该怎么走呢?”花衬衣男子拿着小地图轻轻向宋德华靠去,眼神专注的看着手里的小地图边指点着。

    靠近,任何一个人被陌生靠近的时候都会有种警惕感,但碰到这种情况的话大多数人不会有那种感觉,因为事出有因还有每个人内心潜在的乐与助人的天性使他们更容易相信人,即便是已经靠近自己的陌生人。

    宋德华却不会,因为他和一般人不同。如果眼前的人不靠近他的话宋德华还不会想太多,宋德华自信只要没人能靠近他就没人伤害到他,所以对于靠近他的人,宋德华的警惕将瞬间提到最高,不管是什么情况。就如眼前这个花衬衣男子靠近自己时一样,宋德华已经发现了对方右手臂的不自然,并且那右手布满茧,你说他是普通人不如让宋德华去相信母猪会上树的简单。

    “这个地方呀,你从这里走三百米再右转一百米左右,然后那里有公交车,坐两个站就到了。”宋德华微笑为花衬衣男子解答,装做完全不知道一般为花衬衣男子指路。

    “这样的呀,明白,谢谢你。”花衬衣男子一脸恍然大悟的模样,接着真诚对着宋德华哈了哈腰表示感谢。

    “这个小意思,不谢哈。”宋德华轻笑,眼光从花衬衣男子身上瞬间打量,接着转身向前继续走去。

    “就是这个时候!”花衬衣男子原本真诚的笑容瞬间变的冰冷,一脸坚毅带着无比的杀气凝视宋德华后背,接着右手扬起,匕首瞬间从右手出现,寒光闪烁却是锋利无比。

    花衬衣男子出手速度很快,匕首带力顺势而去,刀尖转眼间便已经逼近宋德华的后背,而宋德华似乎还浑然未觉,依旧自然走着。

    花衬衣男子眼中闪过一阵狂喜,脸上也不自觉的露出喜悦的笑容,似乎看到宋德华身子中刀慢慢倒下去的情景,而他心里也同时有点蔑视,向凤莲不是说这混蛋有些本事?原来也不过如此而已,他略施小计,就已经要将眼前这个欺负过向凤莲那个大美女的人当场杀死。

    但下一秒,花衬衣男子脸上的笑容便瞬间凝固,他突然发现自己手上的刀已经无法再前进半分,宋德华依然没有回头,但他背后就像是长了眼睛一般,随便往后一探手,便用两根手指捏住了刀尖,进不去拔不去,稳稳的。

    这份力量已经让花衬衣男子惊魂万分,而对方居然连头也不回就准确无比的那自己手中的匕首拿捏住,对方的实力早已经超越一般的人。

    这一刻,花衬衣男子做了一个很明智的决定,逃!

    松手!花衬衣男子也不去管那把匕首,身子直接快速转身,朝人群多的地方跑去,只要混入人群中,即便对方有冲风枪他都不怕,除非对方丧心病狂将所有人扫死。

    “喂,你的匕首!”宋德华转过身,脸上全是莫名其妙,然后挥手,那把匕首便电射而出,化为白光直飞向花衬衣男子。

    “呃……”已经马上要混入人群的花衬衣男子突然扑倒在地,发出一声惨叫,而他的右腿大臂上,正插着那把属于他的匕首,完全没入里面,看来这条腿不废也以后无法像正常人一样了。

    接着人群传来惊呼声,刚刚花衬衣男子冲向人群的时候人们就纷纷侧目奇怪的看去,再看到花衬衣男子的大腿突然有把匕首,并且开始流出大量鲜血,众人惊呼乱成一团。

    最后众人又看了看宋德华,如见魔鬼一般充满敬畏。

    宋德华看到这里最后逃也似的离开。现在这种情况他再不走就晚了!!

    小朵来电话了,在宋德华刚巧从梦世界中醒来的时候。正确的说已经打过三个电话,只不过宋德华没有接而已。

    “有事吗?”陶媛揉着刚睡醒的眼睛看着宋德华,见他看着手机皱眉的样子陶媛就知道宋德华有事。

    宋德华不可能一直陪着她,这一点陶媛早就知道的。尤其是她的梦魇不是一会半会就能解决,所以宋德华就更不可能天天陪着她。

    宋德华有自己的空间自己的事,并且陶媛从认识宋德华开始就知道宋德华的不普通。这种人必然不可能成笼中鸟的。

    所以现在陶媛显得很平静的询问,心中也希望宋德华不会因为昨天发生的事情,确定了两人的关系后做出一些陷入温柔乡的事情。

    “恩,有个朋友有点事让我帮忙做参考。”宋德华说的是小朵刚刚和他说的话。

    小朵要创业,宋德华作为小朵认识的朋友中比较有主见的,自然要求宋德华过去帮忙看看。

    “那你去。”陶媛微笑。

    宋德华看着陶媛的微笑心中感觉到了什么,但又似乎什么都没感觉到。一时宋德华也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点头,转身离开。

    男人嘛,不能太婆妈的。

    “小朵,你们租到地方了没?”和小朵在一起的还有个眉清目秀的女孩,叫张美丽,是小朵的同学,这次小朵就是和她一起创业。宋德华在了解一些基本情况后忙问道。

    “还没呢。”小朵摇摇头,事实上还遇见不少困难。

    张美丽在旁边愤愤的接上话:“都是那该死的大胖子坏事,我真想踹他两脚!”说完张美丽还不忘用脚虚空踢几下,想来是内心十分憋屈。

    “大胖子是谁?”宋德华有点好奇的问了一句。能让女人都这么憎恨的人除了极坏就是极色之人。在这里肯定没有极坏的人,那就只有极色的了。宋德华倒是想知道谁那么迫不急待,居然把主意打到小朵她们身上来了。

    “就是我以前实习那间公司的老板,叫刘屠夫,小眼睛,塌鼻子,还有个和女人怀孕六个月大的肚子挺着,长得恶心死了,又好色,以前每次看我们都是色眯眯的样子,我们私下也叫他猪胖子,不过现在叫他大胖子!”张美丽讲到这里脸上明显有恶心感。

    接着又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道:“本来我和小朵都已经和这边的负责人谈好了,四十平的写字间,只要八千块,差不多是这里最便宜的了,那该死的大胖子跑来捣乱,不知跟那人说了什么,结果那人就不租给我们了!”

    “这么说他不是真正的大胖子?”宋德华对这个问题比较有兴趣。

    “不是,不过我希望那混蛋变成超级大胖子,然后身体走不动,最后胖死!气死我啦!”张美丽愤愤的说道。

    但张美丽似乎说的还不够过瘾又接着道:“还有,她还色眯眯的看着小朵,想起那模样我就想煽他几巴掌!都什么人吗!他女儿都跟我们差不多年纪,真搞不懂为什么还那么色,还怎么做别人父亲的?”

    “没办法,有时候男人就爱吃这一口。”宋德华很随意接话到,但见张美丽和小朵看向他的眼神有些古怪,忙又改口道:“小朵,那大胖子真的色眯眯的看着你?”

    小朵白了宋德华一眼,明明刚刚还为死大胖子说好话,现在却转口风向着自己,现在小朵对宋德华有些不满意了:“每天都很多人看着我,然后你就要把他们的眼睛都挖掉啊?真是的!”

    张美丽一听忙偷笑起来,尤其是看到宋德华在听到小朵的话后脸上那尴尬的表情,要多精彩就有多精彩。

    尴尬过后宋德华很认真的昂头考虑了一番,然后点点头:“我觉得这主意不错。”